2020上半年四川省遂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21名公告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在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遂宁组工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1份、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退役证等其中一项的证明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面试的具体事项在“遂宁组工网”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遂宁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遂宁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遂宁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本次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八、本公告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为助于快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在填报报考信息时一定要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重要信息。
3.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公告。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主动告知遂宁市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以备使用。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25-2988095、298939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825-5866016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28-86740101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