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四川广安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87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广安市决定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试”专栏、小平故里先锋网http://www.gadj.gov.cn、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ang-an.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职位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6月11日为报名第一日),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全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87名,其中:市、县级机关(含参公单位)221名,乡镇机关66名。
招录单位及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6月11日至6月1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时机。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咨询电话(附后)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市本级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各县(市、区)招录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4.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6月18日(工作日)前到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送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826-2390075),可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广安区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确认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统一调剂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且已确认缴费人员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务必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自行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