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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省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35名公告

2020-06-08 17:34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2020年9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延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等证书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生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局等机要部门的在职人员(非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17日至20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含拟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面试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招录主管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招录主管部门或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公示前被其他单位录(聘)用,本人应主动向招考单位书面申请终止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录用到乡镇机关职位的公务员,在乡镇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报考降低报考门槛等优惠政策职位,录用后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含试用期)。

  七、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于7月上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考生尽量提早报名,可避免网络堵塞,或在审核未通过后,便于改报其它职位或重新报名。

  7.请考生认真对照职位要求选择完全适宜的职位进行报名。对涉及到《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中专业等招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参考《2020年上半年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按下列招考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及网络报名审核情况咨询电话:

招考审核单位

咨询电话(区号0830)

备注

泸县县委组织部

8192897

 

合江县委组织部

5269480

 

古蔺县委组织部

7053251

 

  对招考政策不清楚的,请咨询: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公务员局)0830-319335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

  密码找回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在线客服”或:0830-3190016

  附件:

  1、泸州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2、2020年上半年泸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专业参考目录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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