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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省内江威远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27人公告

2020-06-08 19:34  |  内江人事考试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组织面试:受考聘单位委托,面试在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审查: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根据《考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人民币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递补面试人员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专项考聘人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和管理机构出具的服务满1个聘期且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手续。其中,威远县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须提供2013年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当选任职文件、镇党委出具的连续任职至今的证明和任期内曾获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或者任期内任职村(社区)党组织获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的证明;报考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的,须提供任期内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县级以上综合类表彰表扬的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上已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 在面试环节没有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考聘面试环节形成竞争态势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者,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镇属事业单位专项考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综合知识》笔试,以加试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及聘用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本县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 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专项考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8年,专项考聘威远县行政区域内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8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考聘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2-8225319;

  中共威远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2-8244886。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41629)。

  特此公告。

  附件:

  1、内江市威远县2020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0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 共 威 远 县 委 组 织 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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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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