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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公告

2020-08-03 22:28  |  花溪区人民政府网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9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1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花溪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花溪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及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招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管理人员82名,专业技术人员27名。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贵阳市花溪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20年8月10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

  3.定向招聘花溪区第三轮(2018-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4.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20年8月10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5.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的岗位,限户籍地为贵阳市辖区及花溪区对口帮扶的望谟、镇宁、长顺、罗甸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报考。该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岗位,限截止2020年8月10日仍在岗且在花溪区各街道办事处(原各社区服务中心)从事社区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招聘“居委会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20年8月10日仍在岗且在花溪区各居委会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8.定向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限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所有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报考专业技术、医务人员岗位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义务兵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10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5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5年招录公务员,2016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5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0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8月10日9∶00至2020年8月12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2∶00。

  2.截止2020年8月12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0年8月13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8月14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8月10日9∶00至8月15日17∶00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100.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20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所报考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图片完整、清晰)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8月14日12:30至8月14日17:00通过网上发送到指定邮箱。特别提醒:涉及考生须把所有电子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按照“减免报名费申请+报考单位+姓名”方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6164853@qq.com,逾期不再受理,经区公招办审核合格后,减免费用。

  减免费用证明材料:报名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报名信息表打印方法:登陆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信息”页面—截屏打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区(市、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区(市、县)生态移民部门出具的证明;城乡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20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花溪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提交减免费用材料后,务必于2020年8月15日12:00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显示已缴费即为报名成功;如仍显示未缴费即为未收到减免材料或提供减免材料未通过审核,请及时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或自行缴费,如因此错过缴费时间将视为报名失败。

  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日9∶00后,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在线打印的《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5日上午9∶30至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www.huaxi.gov.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公招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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