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公告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他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予聘用;其余岗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
根据郴州市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经报北湖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参考人员如在笔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务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所有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时须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即每次参加上述招聘活动当日。
五、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报考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免笔试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不列入递补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列入递补对象。递补对象综合成绩必须在入围最后一名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区人社局机关纪委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1.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规定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保密制度。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按保密工作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除巡视领导和所在考场评委、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违者取消考务工作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员、评委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之间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本人发现有回避情形但未及时提出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167130
2.招聘考务咨询: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举报电话:0735-2167111
附件1: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xls
附件2: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2020年郴州市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郴州市北湖区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