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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晋城陵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4人公告

2020-08-14 17:17  |  陵川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2.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对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请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报名表等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jcgov.gov.cn/)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项目人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c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1)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专业知识、课改理念和综合能力等项目。具体为:

  高中教师岗位以陵川县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幼儿五大领域主题活动教材为准,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与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与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确定招聘单位和岗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县外流动。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要求,教育系统岗位和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及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7号)要求,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考务人员及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合理规划行程,并如实填写《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登记表》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须持“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和考生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教育系统岗位:0356-6209469

  卫生系统岗位:0356-6203815

  其他系统岗位:0356-6202756

  报名审核期间:0356-6200971

  监督电话:0356—6202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附件3: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4: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登记表.xlsx

  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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