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成都市双流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5人)
2020年下半年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等文件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适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成都市双流区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双流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怡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彭镇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业界声誉好;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专业条件
基本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要求
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48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达到《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健康英才”培育和引进办法》(双委办发〔2020〕7号)明确的顶级人才、领军人才条件的,年龄分别放宽到60、55周岁及以下(具体条件咨询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
6.双流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自聘和劳务派遣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3日起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17时止。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2)word文档和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医师证照片或PDF文档投递到招聘单位联系人员的QQ邮箱,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者相关资质进行初审。应聘者本人也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三)试岗
招聘单位对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试岗考察,试岗累计时间为5-10天,所有试岗于11月20日前结束。
(四)在线测评
试岗期间,考核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在线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行为风险和职业价值观。
(五)资格复审
11月30日前,由区卫健局会同区人社局对各招聘单位试岗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同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的疫情防控工作按面试期间的防控要求执行。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统一到双流区卫健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当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报经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制度,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双流区卫健系统内工作满6年及以上方可申请调(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