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南开封市辅警招聘公告(500人)
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公安厅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0名(男性470名,女性30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开封市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2月1日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开封户籍(含所辖县区);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原经开封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目前在岗或已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具体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