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包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普通中学人才引进公告(118人)
(三)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3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时间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可直接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参加包头市教育局2021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初审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成绩单(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2021年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媒体发布公告为准),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评审
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数核减聘用人数。特别短缺学科,报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一)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试讲和说课两个环节(时间、地点以媒体发布公告为准),考核组由本地及外聘教育领域专家5至7人组成。
1.试讲、说课内容:以普通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报考人员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限时试讲。试讲后报考人员针对自己所讲课程,就教学目标的确立、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讲解说课。评委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需求,针对考生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潜质潜能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具体形式由评委现场组织。
2.试讲、说课流程:抽签确定试讲、说课顺序及题目。备课30分钟,试讲10分钟,说课3分钟,应聘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时段同科目竞聘人员讲同一节课。试讲、说课满分共100分(比例:试讲70%、说课30%)。
(二)评审
评审采取现场评分、现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试讲说课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入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相关纪检部门对招聘考核工作全程监督,试讲、说课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入围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五、综合考察和体检
(一)综合考察
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蒙汉兼通定向岗位需对考生是否能熟练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才办审核,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二)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和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考核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考生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八、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472-5174838。
九、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包头市教育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5143038、5177037(包头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包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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