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邯郸曲周县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16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曲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76名,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教育类岗位涉及到的学校均为曲周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卫生类岗位涉及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曲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医院为曲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涉及到的医院为曲周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差额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均为曲周县人民政府系统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160名)
初中教师5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0名。
小学教师10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9名,定向招聘岗位2名。
幼儿教师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表一)《曲周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计划表》和(表二)《曲周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信息表》。
(二)卫生类岗位(76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5名;
县医院22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3名;
中医院4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6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表三)《曲周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计划表》。
(三)综合类岗位(25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3名,定向岗位2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表四)《曲周县2021年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0月18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限邯郸市户籍,邯郸市户籍是指考生本人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1年10月18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教育类岗位:
①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④定向招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2)卫生类岗位
①护理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②卫生类其它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综合类岗位
综合类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综合类定向岗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上述定向岗位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志愿服务证或教师服务证书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教育类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报名时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某某层次某某学科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资格复审阶段,通过笔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考生最晚应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曲周县在编教师、卫生系统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