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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成受访者支持将社会责任感列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

A+ A- 2015-01-30 11:12  |  中国青年报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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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施青军认为,必须把什么是社会责任感、谁来判定社会责任感确定下来。“如果只是抽象地放在文件中、由官员来定的话,很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增加随意性。不过标准都是从无到有,一步步发展过来的。不能说过去没有,现在就不应该有”。

  1月1日,修订后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开始施行,其中“社会责任感差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新规引发社会热议。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89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8.6%的受访者支持将“社会责任感”列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之一,但58.8%的受访者担心在具体操作中难以实施。

  受访者中,90后占21.7%,80后占46.3%,70后占21.3%,9.8%的人为60后及以上。

  58.8%受访者担心考察社会责任感在具体操作中难以实施

  “社会责任感作为录用标准,关键是看它以怎样的形式来表达和衡量。因为这个很主观,标准不同,得到的答案也不同。”北京工商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小方,一直都在关注公务员报考方面的信息。虽然具体标准还没有确定,但她认为在公务员录用时能提出社会责任感,“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应届毕业生刘开义,最近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于将“社会责任感”作为录用公务员的标准,刘开义表示支持,但感觉很难量化。

  调查显示,78.6%的受访者支持将“社会责任感”列为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之一,仅10.8%的受访者表示不支持,10.6%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同时,有58.8%的受访者担心在具体操作中难以实施,49.2%的受访者表示评价标准难以量化,32.7%的受访者担心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一个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求加强政府责任建设。责任感的培养应该从公务员的录取开始,而且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这种意识。”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施青军认为,必须把什么是社会责任感、谁来判定社会责任感确定下来。“如果只是抽象地放在文件中、由官员来定的话,很容易导致暗箱操作,增加随意性。不过标准都是从无到有,一步步发展过来的。不能说过去没有,现在就不应该有”。

  “作为一名公务员,天职应该就是为人民服务。将社会责任感作为选拔标准肯定没问题,而且一定要作为一个前提标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认为,目前没有很好的量化标准,不能成为否定新规的依据。“社会上的流行思维是什么东西都要定量,但是社会责任不需要定量。到底怎样考察和评价,可以随着时间去慢慢完善”。

  调查中,48.2%的受访者认为新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20.1%的受访者认为此举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进步。

  44.9%受访者表示考察社会责任感应对应届生“一视同仁”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周航认为社会责任感的考察最好有两个标准。“一个面向应届生,一个面向社会人群。这样既符合大学生的实际情况,也可以达到考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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