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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出现跳槽热 公务员是如何辞职的(2)

A+ A- 2015-04-10 09:55  |  新浪教育  |  责编:田志英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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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另一种情况是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专项培训订立协议约定工作期限的,在未满约定工作期限内一般不得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辞去公职的,就得向所在机关支付违约金或者履行相应义务。

  吴海在四川绵阳某镇做了13年副镇长(应本人的要求,吴海也为化名),去年刚辞职。他作为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从高到低共十个级别,国家级正职至乡科级副职)想要辞职,必须先辞去了领导职务,再依据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从高到低八个级别,从巡视员至办事员)进行辞职。

  在2008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还对领导干部辞去领导职务作出更多规定: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 有其他特殊原因的。这四项都不得辞去领导职务。

  第二步,排除以上干扰,如果能够辞职的,接下来便是正式的辞职申请。公务员先要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申请表里要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辞去公职缘由以及去向和离职后的从业承诺。下面则全都交给申请人的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了。

  任免机关同意辞职或者不同意辞职都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和其所在单位,并且将从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在此期间,公务员不能擅自离职,否则会给予开除处分。

  如果审批机关没有批准辞职,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该人事处理的执行。

  如果审批机关批准辞职,批复发到公务员手里,上面将写到:按照规定转递档案;从即日起三(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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