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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音乐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1人)

2019-04-19 10:28  |  天津音乐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报名时间初定4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天津音乐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为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m.edu.cn)。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或不能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天津音乐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cm.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初试由笔试、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构成,初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分别占初试成绩的60%、40%。

  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可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我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未经我院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由初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果进行排序,考察结果第一名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经我院同意,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我院将根据初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相应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160045   联系人:郭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160024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天津音乐学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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