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时政热点:借调是“进步”的捷径还是用人的折腾
2015-03-31 15:59 | 半月谈 | 责编:钟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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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建立“能进能出”的机制,对那些因各种主客观原因不能胜任公共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建立退出机制,鼓励他们到适合自己个人发展和成才的地方去工作,对那些适合上级机关工作的人员要通过正式途径依法积极进行考录或调动。
第四,要加大单位内部的人才考评工作,发现人才,使用人才,使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的人能够进入领导的视野,走到群众的面前,使能干事的人可以干更重要的事,不可埋没人才,“灯下黑”。
第五,加强公共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项目,例如目前流行的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就是培养公共管理人才的比较规范的项目。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有利于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也有利于承担新的工作。
第六,党政部门要积极接受大学生或研究生的社会实习,特别是鼓励他们承担那些短期性、事务性和专业性强的工作。这样做,既有利于党政部门顺利完成那些重大活动,弥补临时性的编制不足和“人”“事”失衡,也有利于为国家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高素质人才,是一项多赢的、利国利民的工程,也是解决借调的重要之策。
中国人民大学杨建顺教授则极力强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借调难题。“对借调公务员实行依法规制,首先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规范,统一确立借调的基本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程序、标准和准则,甚至通过必要的授权立法,全面建立和完善借调的相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