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此次年检将采取填报材料与实地抽查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各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履行登记手续、照章开展活动、财务管理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
据了解,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属于此次年度检查的范围。
此次年检的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1日。各社会组织要如实、全面填写年检报告书,于今年8月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初审的年检材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接受年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经市民政局同意方可适当推迟。据了解,此次年检将对公务员在社会组织担任会长(法人代表)或长期不换届的、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人以上是党员但没有成立党组织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实施“一票否决”,视为本年度年检不合格。
对本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避免长时间“带病运行”,产生更大的问题;对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限期整改不合格以及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撤销登记。
此外,此次年检将改变以往只审查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报告书的工作方法,把采取填报材料与实地抽查结合起来,重点检查各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履行登记手续、照章开展活动、财务管理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各社会组织的党建情况一并纳入本年度年检工作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