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生系统人才结构,面向株洲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县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医师26名;
2、护士22名;
3、检验员1名;
4、会计核算员1名。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具体见附件《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工作步骤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7日
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731-27618842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有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开考,但特殊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职数开考,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资格审查由株洲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