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2、考察采取走访调查、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
3、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告。
八、体检
1、体检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前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http://www.15job.com)发布信息,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 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自 理。
九、录取与试用、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察、体检结果,从合格者中确定拟录取人员,在长沙高新人才网(http://www.15job.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和社会事业局商定各镇(街)两保站(中心)拟聘人员名单并报 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后,各镇(街)办理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合 同期满日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不予以续聘。
十、其他事项
1、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政策咨询:杨浩 电话 88995541),报名点咨询:88995235
监督电话:8899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