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基层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编制管理意见》(长办发[2007]50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辖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居需增补的13名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
新招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原则上三年一聘,由镇(街)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
此次招聘的13名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全部面向户口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在高新区人才中心委档的除外)城乡居民。
四、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接受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报名,不接受家庭有违法建筑及违法建设行为的人员报名);
(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能胜任两保站(中心)相关工作;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2岁以下 (1980年6月1日之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牵头,组织人事局指导,纪检审计局全程监督,委托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周一)至6月29日(周五)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河西麓谷大道668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18路、18路公交车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
3、报名方式: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长沙高新区两保站(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4、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