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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招聘教师52名
2012-07-10 10:06  华图教育 点击: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 告”和本人档案,报区人社局审批同意。由区人社局统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依成绩排名顺序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学校与拟聘对象签订《就业 协议书》、《聘用合同书》等。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鼎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车世忠任组长,庞波、丁福华、刘运华、彭久媛任副组长,彭龙、卢年初、涂国祥、郑军、王志新、代晓红、代芳、雷华平、陈官祥、林春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官祥任办公室主任。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教育局牵头,人社 局配合,人社局只作技术指导。

  (二)严格程序。本次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三)加强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子以制止和纠正。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 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聘后管理

  (一)聘用期限:高中新聘教师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义务教育阶段新聘教师聘期为五年、聘后直接转正定级,幼儿园新聘教师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二)待遇:工资暂按目前工资政策核定的职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与现在岗在册同类教师相同的福利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3527,0736-7384915

  附表:2012年教师招聘岗位及数量表

  鼎城区教育局  鼎城区人社局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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