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2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我区各学校系全额事业单位,隶属鼎城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2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符合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四)学科要求:
高中阶段教师(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
1、学历:报考区一中的要求国家任务全日制师范类一批应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和全日制研究生相应专业毕业,报考其他普高要求国家任务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毕业;
2、年龄: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
1、学历:
初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学历:国家任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相应专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