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4818499(党群系统政策咨询)
0471-6944911(政府系统政策咨询)
0471-6287995(报名技术咨询)
举报电话:0471-4818499
0471-6944911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各事业招聘单位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表(点击查看)
附2:《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