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20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12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列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前。
6、六项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服务期已满(2009年的“特岗教师”和2010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也可以应聘);
②考核合格(未参加期满考核或报名时未期满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