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
2、考核。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中,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政治素质关。报考者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考核、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十、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一经聘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
十一、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880863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十二、招考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2012年自治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012年自治区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
自治区文化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