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副厅级行政单位,下辖兵团机关小车队,兵团机关幼儿园,徕远宾馆,兵团印刷厂、兵团机关第一服务中心五个团级单位,其中兵团机关小车队为参公管理单位,兵团机关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徕远宾馆,兵团印刷厂、兵团机关第一服务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8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兵团人事局、兵直纪工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四、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专业岗位具备相应岗位学历证书、管理岗位具备管理岗位学历证书。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者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携带单位开具的证明。报名时填写《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过程中,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至25日
报名地点:兵团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169号
联系人:孟勇 联系电话:0991-2890337
邮政编码:830002
(二)资格审查
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