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西大新县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3日
报名地点: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1月10日—11月15日
领取准考证:2011年12月7日—12月9日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
为补充大新县事业单位急需人员,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07〕3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定于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笔试部分)。为确保这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10日至1976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报考年龄详见计划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2011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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