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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菏泽东明县公开选拔团县委书记公告

2012-12-20 11:45  |  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引入竞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名团县委书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数额

  共青团东明县委书记1名。

  二、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要求年龄30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科员满4年。

  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30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范围

  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中在职在编公务员和群团、事业参照公务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具体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1.报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在本乡镇(街道办)、本单位按照考选职位自愿报名。由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集中到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东明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报考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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