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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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在监察局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大港教育局和大港海滨教育中心,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进行统一分配,确定本人的聘用单位。住宿问题自行解决。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证件验证,验证费用由个人自行担负。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政策咨询电话:022-63386349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大港教育局022-25991565
大港海滨教育中心022-25924348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2-63217559
监督电话:022-25991111
附件2:201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招聘教师笔试内容一览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人社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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