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巡防协警简章(3)
四、监督与纪律要求
(一)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考工作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修改或确认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它
(一)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有关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及具体事项:请考生主动前往报名点咨询,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不报到或者预留的电话无法接通、停机,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999)8791257 8791802 18699909508
2、监督电话:(0999)8794268 8791176
附件:
1:职位表
2:报名表
3:资格审查表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6:考察表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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