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60名工作人员简章(4)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各项工作。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各级组织、人社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两年内取消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在开展面试工作中,各考场面试考官凡与本考场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等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简章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及州直各单位招聘职位具体问题解答,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负责。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考试科 0994-2267855
政策咨询电话: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94-2357530
监督电话:昌吉州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2345923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994-2206221
附件:
1、2013年昌吉州州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人名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4、各县(市)和州直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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