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津市蓟县事业单位招聘专门服务项目人员(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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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简称专门服务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市人力社保局通知精神,面向我县服务期满的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县属26个镇乡各招聘1名、文昌街招聘6名,共计32名。
(二)招聘对象。
天津市统一组织考试选聘的,在我县范围内今年及往年服务期满的下列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3、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非农业户口;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二)笔试。
笔试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服务期满证书原件(无证书或待发证书的由选聘单位出具服务期满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等材料到蓟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3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由蓟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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