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招聘人员4名公告(3)
㈣ 考核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被考核人需到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㈤ 公示
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㈥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入编手续后,再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①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②采取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应聘材料以挂号方式寄至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③报名人员须同时从网上下载《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写好后发送至hy33933@163.com邮箱。
联系人:黄艳,联系电话:0771-2632652(办),13768880309(手机),联系人主要负责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按照招聘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并接受应聘者关于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的咨询等。
联系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3号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
2、必备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个人近照、毕业生推荐表及其它相关有效证件。
3、招聘时间:2013年9月至12月31日前完成,通过自治区人事厅人事考试公开报名,报名时间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纪律与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应聘人员存在年龄、学历等报考信息虚报造假问题的,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考试与考核工作邀请人事、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
0771-2632652(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71-5086086-2(广西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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