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推荐课程:2013年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课程
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2日-26日(9:00-11:30 13:30-16:00)
地点: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为满足我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是天津市教委的直属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着天津市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规范化培训测试和研究以及国家汉语口语水平测试研究和管理的任务。
二、招聘原则
我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中心2013年下半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岗位及要求
岗 位 | 人 数 | 专 业 要 求 | 其 他 | 备 注 |
专技岗 (科研岗) |
2人 | 汉语教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中文相关专业。 |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具有海外教学经历;具有五年及以上汉语测试科研工作经历;英语要求达到六级及相应以上水平。 | 在我国语言测试领域有显著的科研成果,并有一定的影响力。 |
专技岗 (教师岗) |
2人 | 中文、对外汉语及相关专业 |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职称;在对外汉语教学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教学成果显著;具有五年以上对外汉语教学经历;熟练掌握二门以上外语;并具有海外教学经历。 | 在对外汉语教学领域有一定知名度,教学成果显著。 |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