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6)
九、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漯河市人事考试中心:0395-3132801
政策咨询电话:漯河市人社局企事业科:0395-3133521
漯河市教育局人事科:0395-5997878 3132121
咨询网站:漯河人事考试网www.lhrsks.com.cn
漯河人才网www.lhhr.com.cn
漯河教育网www.lhjy.net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lh.lss.gov.cn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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