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人员招聘公告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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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2月8日8:30开始至2月12日16:00结束。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求。我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5.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我局于2014年1月23日至2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2月8日8:30开始至2月1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4年2月9日8:30开始至2月13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报名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比例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发现本人信息与招聘条件不符,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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