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80人实施方案(2)
2014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1)本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4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院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在线填写的应聘资料真实、准确。
我院对应聘人员在线提交的应聘资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我院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之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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