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招聘专技岗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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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引才招聘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项式)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学院,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一个“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一个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冷冻冷藏技术工程教育部研究中心;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一个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民商法学五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二、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及专业、学位、其它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7. 具有非农业城镇户口;
8. 非应届毕业生入职时需可办理调动手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 暂不接收2015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1.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5个岗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见附表。
2.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cu.edu.cn。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简历(注填报岗位)发送到rsct@tjcu.edu.cn。
报名时间拟定为2014年9月中旬,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时间见学校园网www.tjcu.edu.cn通知。
3.资格审核与确认
学校按照邮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学校将以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由于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每个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低于1:3的岗位不能开考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考生,到学校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见学校网站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科目、时间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各占5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持所需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见校园网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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