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招聘专技岗位人员公告(2)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5.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遂即进入考察。被考察人员按照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用人部门还将对被考察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6.公示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65、022-26675760;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022-26669601
附件1:《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计划》
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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