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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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求。我们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我局于2014年7月28 日至8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www.tjtalents.com.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报名、缴费: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30开始至8月10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4年8月7日8:30开始至8月11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报名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比例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发现本人信息与招聘条件不符,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考试与考察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8月21日8:30开始至8月23日9:00结束。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上午:0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于9月3日登录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于2014年9月11日持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平区甘肃路40号)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以及在资格审核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准考证。
面试主要通过答辩、说课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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