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长沙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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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28名,其中县人民法院书记员18名,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0名(其中检察辅助人员3名、司法警察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2014年9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8、年龄、工作经历时间、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9月10日)。全日制在校学习(含研究生、本科、专科)期间不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考生登录长沙星沙人才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8:00—9月10日下午5:0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8:00—9 月10日下午5:00,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报名表、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10:00—9月12日下午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
六、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9月13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共一张试卷,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县人民法院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报考县人民检察院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30%)和《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 70%),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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