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长沙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十二、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公司派遣到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待遇参照长沙县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
十三、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www.csxsrcw.com)发布。
3、本方案由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电话
1、政策咨询:长沙县人民法院政工室0731-84015571,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0731-84015612。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31-84062128。
长沙县人民法院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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