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考试院招聘常设岗4人公告(3)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毕业生推荐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为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与报考岗位相关年限工作经历证明。
3.非国内院校全日制学历报考者有关要求
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须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