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工商大学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3)
七、考试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考试考核。
其中教授、博士等教学科研人员须通过面谈,深入交流,了解应聘人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了解其教学水平;通过双语教学,了解应聘人员的双语教学能力;通过学术专家委员会对学术成果的鉴定,了解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分值总分100分。
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由重庆工商大学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及上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等额确定(若无优秀者,则不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成绩并列时,则重新进行考试,再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需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核由重庆工商大学组织实施,是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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