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清苑县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220人公告(3)
十、递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体检复检仍不合格者。
2、考察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的。
4、试用期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5、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
十一、教师的使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教师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安排在农村缺编乡镇,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7950029
县教育局:81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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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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