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省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4)
八、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在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现行制度办理相关入编手续。
十、聘用待遇
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工作三年内不予以办理调出手续,若擅自离职,按签订岗位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2869816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招聘通知等信息请随时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网站查看。
2.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单位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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