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城区小学教师考调30人公告
为全面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我县城区小学教师人员结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30名教师到威远县城区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考调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办学校(严陵镇辖区内学校除外)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调学校及名额(共30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5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1、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7名
2、威远县实验小学校:14名
3、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小学校:3名
4、威远县严陵镇河北街小学校:6名
三、考调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威远县内学校教师须有5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并在现任学校任教满3年及以上;威远县外教师须具有5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止。
4、小学教师岗位只能小学在岗教师报考(其中音乐、美术教师岗位除外),且报考学科须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5、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威远县内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中心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威远县外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其中校级干部报考还须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书面同意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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