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2人公告(3)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 。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对复审合格的考生,复审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面试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告。参加面试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60% 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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