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毕节七星关区城区学校乡镇办教师考调244人公告(2)
(三)违反原县级毕节市教育局、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委办五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在职公办教师从事兼课、办班、家教和推行“坐班制”的暂行规定》(毕市教字﹝2007﹞29号)文件规定的,所在学校和镇乡党委不得签字同意报考。如因把关不严,有违反文件规定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考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考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段指小学、初中、高中、职中)一个学科,报名后不得更改。原则上报考学段与现从教学段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除外)。如录取后,原则上从事所考学段学科教学。
(二)各学段学科设岗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不足的,调整设岗数满足要求后开考。各学科报名情况次日上午九点前公布一次,最后一天报名结束当场统计并公布最终报名情况。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后视为本人已承诺服从所考调学校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职数或岗位设置管理的所有聘用安排。
(五)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在五年内不能提出调动申请。
(六)进入选岗阶段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放弃选岗或选岗后放弃调动,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放弃选岗者和选岗后放弃调动者,从下一次考调起连续停考两次(不具备考调条件时不算),2015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选岗后未按要求及时到设岗学校报到的,按放弃调动处理。
(七)考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调回考调前原所在学校。
五、考试内容及录取方法
本次考调采用笔试与现场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20%)和现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80%)的总和。
(一)笔试(20%):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和相应学段、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
(二)现场教学能力测试(80%):按同一学段和学科考调职位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现场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如有同一学段和学科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入围现场教学能力测试。(现场教学能力测试方案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选岗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名次并列者以现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录取参加选岗,如再遇现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由区2015年乡镇教师考调城区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处理)。如有放弃选岗和取消录取参加选岗资格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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