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事业单位甘孜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95人公告(3)
八、人事考试
人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笔试科目为专业《藏语文》、《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报考西南民族大学美术学〈唐卡工艺美术方向〉专业、舞蹈编导专业的,笔试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加试《藏语文》三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31日
上午 09:30—11:30
藏医学专业岗位:专业《藏语文》
09:30—11:00
美术学〈唐卡工艺美术方向〉专业岗位、舞蹈编导专业岗位:《文化基础知识》
下午 13:30—15:00
所有专业岗位:《综合知识》
15:30—16:30
美术学〈唐卡工艺美术方向〉专业岗位、舞蹈编导专业岗位: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报考成都中医药大学藏医学专业的,笔试成绩=专业《藏语文》×50%+《综合知识》×30%;
报考西南民族大学美术学〈唐卡工艺美术方向〉专业、舞蹈编导专业的,笔试成绩=《文化基础知识》×30%+《综合知识》×30%+加试《藏语文》×20%。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成人教育本科类定向培养紧缺专业人才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领取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通知单,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
九、预录取人员确定
人事考试结束,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人员。与最后一名预录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预录取。
十、预录取人员参加成人高考
预录取人员由甘孜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参加于2015年9月初开始的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并单一填报培养院校培养相关专业志愿。
十一、体检
通过成人高考被培养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人事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藏语文》或《文化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行排名,并按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人事考试总成绩及培养培养专业培养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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