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教师招聘60人公告(3)
(2)体检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职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岗位的,根据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或岗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5、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6、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蒲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五、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其他
1、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两周内登录“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新蒲新区网:http://www.gzzyxpxq.gov.cn公布。
联系电话:0851-23246837 ,联系人:袁德翼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 ,联系人:陈万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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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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